通城县住建局《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17-5-23 浏览次数:

通城县住建局《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  购  人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2015年第一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融资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融资金额

约6.8亿元

联  系  人

葛局长

联 系 方 式

13872185415

采 购 人 地 址

咸宁市通城县隽水大道150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通城县安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拆迁总户数763户,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113973.86㎡,全部采取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等。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湖北省通城县2015年第一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有利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城中村生态环境,完善我县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鉴于我县棚改资金紧缺,本项目需求管理服务资金68478.18万元,依据县委2016年1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参照其他地方同性质项目的做法,融资主体只能是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为确保能选择一家信誉良好且专业从事该项目运作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来承担本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拟确定通城县安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采购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通城县2015年第一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棚改资金紧缺,需要融资6.8亿元,融资主体只能是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通城县安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通城县唯一符合条件的融资主体。因此,建议将该公司作为2015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融资服务主体,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专家:吴寿祥 工作单位:通城县财政局  :徐青山 工作单位:通城县粮食局  :周  多 工作单位:通城县审计局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约6.8亿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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