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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楚烽磷矿采空区地表剥离卸荷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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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12-17 浏览次数:24 |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楚烽磷矿采空区地表剥离卸荷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XYBK-JSGC202511QT-013001001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楚烽磷矿采空区地表剥离卸荷治理工程 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在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并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完成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保康县建设工程总公司 湖北坤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博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0045663.83元 40497875.54元 40372538.30元 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履约期限(天)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010018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2355595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D242230966;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015 (鄂)JZ安许证字[2018]026224 (鄂)JZ安许证字[2018]025169 拟派 项目经理:朱羽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24207080963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B(2016)3004965 项目经理:李经梅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2121174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B(2021)0015040 项目经理:聂梦青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21222720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B(2025)0009205 技术负责人:胡忠博 建筑/建筑结构专业中级工程师: 襄人社发[2023]11号 技术负责人:梁飞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 P0002021301101 技术负责人:闫朕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C00020213F2522 施工员:姚强 岗位证:0421710194217002323 技术负责人:梁飞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 P0002021301101 技术负责人:闫朕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C00020213F2522 质量员:余益军 岗位证:0422110600056000003 质量员:李许然 岗位证:0422010600054000087 质量员:赵鹏 岗位证:0422410600096000015 材料员:王大文 岗位证:0422511100094000015 材料员:谢军涛 岗位证:0422011100054000097 材料员:霍红岩 岗位证:0421811194218008892
资料员:汪声荣 岗位证:0421711494217000991 资料员:高照堂 岗位证:0422011400054000102 资料员:张文艳 岗位证:0422211400096000038
安全员:刘书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2016)3006640 安全员:梁燕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3(2025)0013819 安全员:莘业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2024)0048004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2 评标室通过 综合评估法 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4 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4 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4 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保康县建设工程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坤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武汉博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杨女士
废标结果 投标人 被否决的依据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0 时00 分至 2025 年12 月 22 日 24 时 00 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1. 招标人: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北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15608604456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0710-5829567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7号 联系人:生态修复股 电话(传真):0710-3225737 地址: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人:监管执法股 电话(传真):0710-5991897
备注: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招标人: 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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