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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清产核资图解矢量化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1-6 浏览次数:33 |
张湾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清产核资图解矢量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1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420303202506000046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3-2024-00479 3 、项目名称:张湾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清产核资图解矢量化技术服务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 78.00( 万元 ) 6 、最高限价: 78.000( 万元 ) 7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 / 招标文件说明 9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 / 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 /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5 年 01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1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供应商客户端 3 、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 ( 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 ) 。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 4 、售价: 0( 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 2025 年 01 月 06 日 01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1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 、时间: 2025 年 01 月 1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 3 号华府名邸 7 单元 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5.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2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4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十堰市车城西路 145 号 联系方式: 0719-852364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1# 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B 座 1701 室 联系方式: 0719-86898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 话: 0719-8689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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