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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九医院儿科医用控温仪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1-28 浏览次数:37 |
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九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市第九医院儿科医用控温仪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九医院儿科医用控温仪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WHMY-2024FZ-HW1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子奇、王威、严素文、金伶靖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53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第九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吉林街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27-688653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明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子奇、王威、严素文、金伶靖 027-87253580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
一、采购项目内容 儿科医用控温仪1台,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询比文件售价及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 2.文件获取方式: (1)网上获取(请将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PDF版)发送电子邮件至826084037@qq.com,邮件及PDF标题为“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 (2)现场获取(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获取) (3)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 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 营业执照。 ③ 获取文件登记表(见附表1)。 ④ 缴费凭证(账号详见附表2)。 以上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网上获取的,须是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版))。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 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开启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10层1号房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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