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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新建高低压线路下地改造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0-8 浏览次数:21

厂区新建高低压线路下地改造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AA080002-202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厂区新建高低压线路下地改造  (标段名称)已由 国防科工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局五司【2024】1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A080002-202401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

2.3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因江河厂区电力线路优化改造,考虑后期线路运行维护及厂区美化,采取架空线路入地方式对线路进行改造,本工程结合厂区供电实际情况,对部分10kV架空线路进行优化设计,本工程新建10kV线路AH5、AH11、AH7架空线路,对AH12电源供电负荷进行分解,10kV AH12线路及AH6线路电缆入地设计,提高供电可靠性。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施工图、补充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条安全保密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满3年,无境外(含港澳台)投资;相关人员具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提供本项目拟派2名专职保密人员,保密人员须具备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或《安全保密培训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3.提供公司的安全保密制度。4.提供涉密场所、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相关材料和照片。(招标人有权现场审核,如有作假,将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含相关机电安装或电力线路施工等内容)(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6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

3.6.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鄂建文[2022]12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3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3日 23:59(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远安县 97 号信箱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7-3816055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李响、罗芸、胡文

联系电话:1366723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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