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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4-9-27 浏览次数:28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建高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占地约172706.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261.3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29.7米,项目选址位于十堰市张湾区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10400681.04元,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    /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标段成交   1   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地下室、楼地面、面及外墙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防水材料的清理基层,刷基底处理剂,防水薄弱处贴卷材附加层,铺贴卷材、收头钉压条等全部操作过程;调配及涂刷涂料;铺贴无纺布,接缝收头处理等详见清单。

2.2计划工期:具体以项目部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节点工期、竣工工期等;

2.3建设地点:十堰市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

2.4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创优目标为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施工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业主单位有关质量管理及检测标准要求;施工过程验收挂牌验收,须确保一次性通过。执行湖北工建集团相关质量管理奖罚标准;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1.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 3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及本合同不限金额请款发票扫描件一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注意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且经一级建造师本人手写签名同时与电子签名图象笔迹一致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参考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 施工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土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月 28 日至2024 年 10 月 9 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9 日 14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联 系 人: 李锦祥      

电    话: 155 2751 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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