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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9-25 浏览次数:32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409QG-011001001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于2024年09月0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9月24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9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蕲春城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98807004 95811482.40 100546800 质量(如有)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0日历天 360日历天 3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吴华辉 李晓娜 许文强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422017201829357 鄂1422019202003148 苏132201620180893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赤龙湖湿地公园综服务合服务大楼4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1510277966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23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传真):15392705333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1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210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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