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荆门市教育质量督导评测中心
2、项目名称:荆门市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中“深化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要求,继续科学、有效地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对象为2023年春季在校的四年级、八年级学生。预计监测内容为荆门市中小学学生艺术素养、德育素养、心理健康素养、劳动素养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预计监测形式为网络问卷为主,访谈与能力展示评价为辅。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长期围绕教育质量、教育评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大量研究工作, 在教育质量评价理念、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评价工具开发、评价报告撰写等方面发表过诸多研究成果,承担过国家级、省级的教育研究项目。华中师范大学及其团队成员长期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教育政策咨询方面的各项工作,参与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等政策文本的起草、研究与咨询工作,围绕“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发展与校长办学理念”、“教师教学行为变革与教师专业发展状况”、“中小学生学习方式与学习能力” 、“中小学课程管理与课程能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武汉市武昌区学生发展评价与综合素质状况”等六大专题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年对中小学产生的影响,取得了相关学术版权。华中师范大学率先在全国成功开展了“龙岗区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的项目工作,项目团队在国内关于教育质量监测研究与实施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特别是在华中地区最具有权威性。
华中师范大学在学术版权、专家团队、成功经验、区域、服务时效等方面都有着独一无二的优势,其他公司缺乏专业的理论研究,很难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2022 年已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开展了第一轮监测,为确保本年度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体现监测的延续性、规范性,本年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服务单位拟为华中师范大学。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第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芷萱
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68号
联系电话:1592666317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陈小雨
联系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724-666303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春梅
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联系电话:0724-860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