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YHX-JYZFCG-2021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10-08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1、时间:2021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1、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第九章评审方法-3.评审标准-3.3价格、技术、商务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5供应商荣誉”中的内容“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备ISO27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更正为“供应商具备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备有效的ISO45001或 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备有效的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3)采购文件“第九章评审方法-3.评审标准-3.3价格、技术、商务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6供应商资质”中的内容“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更正为“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4)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一、技术、服务要求-(一)技术、服务要求-(3)验收要求”中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更正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且能够与省检察院系统互联互通,达到省检察院验收合格标准(需提供承诺书)。”
3、更正日期:2021-10-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2、采购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57号
联系方式:17261828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13329988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翔
电 话:1332998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