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阳能宣传警示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安交通管理局1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无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17729号
3、项目名称:太阳能宣传警示牌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4.9(万元)
6、最高限价:4.9(万元)
7、采购需求:
我省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为及时有效提醒行经高速公路驾驶员安全行车、避免违法、确保安全,同时又减少警力投入,提高警示效果,在高速公路重要路段摆放太阳能安全行车宣传警示牌(灯),是简便易行,成效明显的使用选择。
太阳能安全行车宣传警示牌,是一种模仿警车尾部模型,放置高速路边,24小时自动工作,用于提醒过往司机安全行车。警示牌后上方有连接太阳能供电系统,白天自动充电,夜间LED警灯、警示语自动启动提示,无需外接电源。警示牌按1:1的比例全真模仿广州本田警用车车尾图案,在高速行驶30米范围内无法辨认真假,一定程度上也起到警示作用。安全行车宣传警示牌采用了纳米反光材料高精度写真、太阳能新能源、LED光电等多项高新技术,针对高速路上过往驾驶员,尤其是大货车、长途客车司机容易产生疲劳和违停,警示牌履行“警示违法、预防事故”的使命,同时,也减轻执法人员的负担,在高速公路事故预防方面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作用。
产品要求
LED爆闪灯:可视距离〉1500M
供电方式:35W单晶硅太阳能板
车型:定制为本田CR-V车尾模型
LED背板字幕:定制为违法停车重罚、疲劳驾驶严查、字样为双排显示。
规格尺寸:1500*1850mm净重约50
主要材质:采用1.2厚度钢板配镀锌铁支架,耐磨耐用、防腐防锈
支架撑开与底部间隔:1M
电子器件:采用单片微型计算机程序控制、LED发光器件和太阳能电池等部件组成。
供电系统:采用太阳能蓄电池供电方式,连续阴雨条件下,满载工作时间大于120小时。
蓄电池:12v/40ah(两块20a组成)
工作电压:12V
工作电流:〈1.5A
工作温度:-30℃-+65℃
光源:LED发光二极管
单光亮度:4000cd
发光模式:红蓝交替爆闪
闪烁频率:60次士2次/min
防尘防水等级:IP65
阴雨天连续工作时间7-10天
使用寿命:整体5年、蓄电池2年以上
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实物图片或设计方案及图纸
采购数量
名称 型号 显示字幕 数量
太阳能宣传警示牌 A款 违法停车重罚 6
太阳能宣传警示牌 B款 疲劳驾驶严查 8
供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流程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公安交通管理局1109室
3、方式:
省公安交通管理局1109室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0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省公安交通管理局1109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十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
联系方式:1850720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
联系方式:1850720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强
电 话:1567166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