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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香溪河回水沱段消落区及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0-7-6 浏览次数:1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香溪河回水沱段消落区及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8〕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 2.2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栈桥、园建、护岸、排水涵渠、电力及照明、绿化、给排水等。 2.3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720000元整 2.4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人员要求:①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监理员应当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提供2020年4月-2020年6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其他要求: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为准。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27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柒仟元整(¥:7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不同交易项目、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7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0年07月27日09时00分-09时30分止。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2020年4月-2020年6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9、合同签订 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和平大道 联系人:柳关泉 电话:182724486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龚磊 电话:15827229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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