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家参与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无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第二次)
2.4 服务周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必须具备小车修理及大车修理场所及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3.4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汽车维修场所在学校及景区内
3.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接受报名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资质;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
2、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六、文件获取及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6日上午9:30,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某部
联 系 人:王参谋、杨助理
电 话:027-50722713、027-50721323
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
联 系 人: 石浪
电 话: 027-85556341
九、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整(¥2000.00元)
开户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汇划行号:403521001960;
行号:330448;
账号:942004010024236669;
1、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投标人再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