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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来凤县01项目包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9-6-16 浏览次数:12 |
1. 招标条件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8〕40号),来凤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来凤县部分普通公路项目采用“建养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本招标项目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来凤县01项目包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17〕114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实施机构来凤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及县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来凤县人民政府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诚邀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包括:242国道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k0+000-K8+250和K9+160-K21+122),全长20.21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3.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1.75米,沥青砼路面。全线共设大桥3278.8米/16座(均为大桥),隧道2290米/2座(其中中华山隧道2005米,短隧道285米)、涵洞57道,分离式立交1处,等级路平面交叉7处。建安费约13.67亿元(施工图预算预估规模),预计建设工期36个月。 本项目“建养一体化”合同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期。其中,建设期以批复文件中的建设期为准,自项目正式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养护期年限5年,养护期为自每条公路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242国道三胡至桂花树工业园段在建项目段(K8+250-K9+160)纳入本项目养护范围。 2.2 招标范围及建设模式 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来凤县01项目包的建设及养护。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专业企业,由专业企业承担项目的实施建设(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的养护工作,养护期年限5年,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中标企业支付费用。合同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本公告附录1-附录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评定为D级信用等级的单位,或在2017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评定为D级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个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凤县人民政府 地 址:湖北省来凤县 邮 编:4457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18-6284637 招 标 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18-8223305-1002 招标代理: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601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18-8255265 传 真:0718-825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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