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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退化湿地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9-4-1 浏览次数:12 |
2019年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退化湿地恢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CBML-20190326-027 依据赤壁市政府采购赤财采计【2019】454号备案表要求,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湖北赤壁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的委托,就 2019年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退化湿地恢复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供应商前来磋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金额:30万元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5建设地点:湖北赤壁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服务范围包含造林等; 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二证合一具有同等效用); 5)供应商近3年(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6)供应商须提供苗木基地证明(本市周边范围50公里内); 7)供应商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2月至今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在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赤壁市人民医院对面)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同等效用); ③开户许可证; ④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二证合一具有同等效用); ⑤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⑥提供苗木基地的证明; ⑦诚信承诺书; ⑧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前)。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赤壁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址:赤壁市赤壁大道969号 联系人:项艳阶 联系电话:0715-5296663 采购代理机构: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赤壁市河北大道 联系人:徐菲菲 联系电话:0715-5359543
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湖北赤壁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竞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赤壁市建筑市场秩序,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赤壁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赤壁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赤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建设单位代表(签章) 供 应 商(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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