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监利县环卫作业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监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监发改审批[2018]3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监利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监利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监利县环卫作业中心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监利县发展大道和华容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635.07平方米,建筑面积10365平方米,其中:建设一栋五层环卫拓展室3035平方米,一栋一层环卫职工教育教室400平方米,一栋两层食堂及员工休息用房1290平方米,一栋一层仓库900平方米,一栋一层车辆维修用房、数字化城管平台室等600平方米,停车棚4140平方米。
2.4工程预算:约28,000,000元 (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5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劳务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八大员必须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机构的合格证书);
3.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7 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建设项目经验和业绩: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8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2016年至今)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任一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各投标人在2019年 4 月 16 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28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监利县环卫作业中心建设工程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 号:42001627186053005327-000066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环卫作业中心建设工程),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5.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将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800000.00元)现金的预缴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资金名目(监利县环卫作业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完成后招标人将预缴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至未中标人原汇款账户。中标人的预缴履约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返还中标人用于工程建设。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领取招标人开具的预缴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人开具的预缴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提供预缴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人预缴履约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全称:监利县财政局专户
开 户 行:监利县工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2512920002844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4 月 16 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号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的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监利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 监利县容城镇茶庵大道 地 址: 监利县容城镇蓉景佳苑
邮 编: 433300 邮 编: 433300
联 系 人: 舒兵 联 系 人: 董秋霞
电 话: 13367162888 电 话: 133871907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3月 25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