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ZBDL-1901-YH-0015-SG)
1. 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公司厂内电视视频监控系统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
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工程、系统开发、集成及调试、装修工程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信系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CMMI3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含在建项目)注: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人员需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执业证书。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转包规定的行为。
(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投标截标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 13日上午9:00,地点为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
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使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机构特提供如下便利: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于2019年3月 12日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沿江大道194号);
4.开标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每标段。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购买资格:投标人须持有投标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9年2月21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前(北京时间) 至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沿江大道194号)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金额为400元/每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本次投标报价方式以(清单报价)
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球场路支行
账 号:42001116241053000330
9.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0.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一般纳税人认证书及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未提供完整资料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凌
联系方式:027-82522404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
邮 编:430014
2019年2月21日
补充规定:
1.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名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一般纳税人认证书以及以上开票信息资料。
2. 相关费用(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如以个人名义或由其它单位替代缴纳相关费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 相关费用(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等)发票领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领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5. 保证金和标书费要分开交。
6. 具体产品交货期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代理机构已于招标前通过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已明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投标人可直接到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