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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厥水河曾都段河道采砂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8-12-12 浏览次数:11 |
曾都区厥水河曾都段河道采砂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曾都区厥水河曾都段河道采砂规划和有关手续已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审批,现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厥水河段河道采砂企业遴选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BCY20181212-1。 二、项目名称:曾都区厥水河曾都段河道采砂企业遴选。 三、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在曾都经济开发区厥水河段,河道长8.1KM,流域面积1266KM2,计划开采期限2年,开采量约22万方(以实际开采量为准),开采后砂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计量、堆放。 四、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合同签订后计划服务期限为河道采砂许可期限,第一年内计划开采完后,招标人对开采单位各项内容组织验收考核,在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完成合格及其他主要考核指标合格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申请下年度开采许可。对上年度合格的企业、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可续签下年度开采合同。 投标申请人2015年12月以来(此时间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时间后考核)认真执行原《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投标申请文件中承诺:如中标,认真执行2018年9月30日颁布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质量要求:洗砂后建筑用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技术要求为合格,其他用砂或弃料可无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对产品进行抽检,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并有经济处罚措施:不合格者由中标人负责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垃圾运输许可,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沙石料开采或加工或砂石料销售经营范围,具有自有或可租赁的采沙机具(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 3、2016、2017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2018年9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应有年度或月份; 4、遵守国家及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2015年12月1日以来没有受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没有司法行政部门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等官方违法记录;现不在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被限制投标期限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应有的资料; 5、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单位和法人代表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能接受两个公司联合;已经联合的某个公司,不能再同其他公司联合。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的原件报名,初审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电子档): ①法人代表报名的持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2016、2017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9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税票或缴税银行进账单等盖章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应有的资料;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⑥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联合体协议和双方的证照等资料,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不接受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也不接受公证书代替原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申请,请事前准备并清理好完整的上述原件和盖章的复印件等资料前来报名。 提供资料经查证为虚假的,不能成为合格申请人或中标人,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有关后果。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1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2)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公章密封的,招标代理人均不予受理。 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缴纳要求见本文件。 2、履约及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50万元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扣除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责任的一部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代理人电话:0722-3315803、3315813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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