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石首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垸镇北碾、泥南)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复核单位与审计单位遴选
公告
为顺利推进石首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垸镇北碾、泥南)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优化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7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4】23号)和《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优化土地整治项目从业机构选择的通知》(荆土资发【2016】3号)的文件要求,石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公开遴选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复核单位、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 遴选项目编号
编号 |
遴选项目 |
项目
规模
(万亩) |
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
遴选从业单位类型 |
1
|
石首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垸镇泥南片区) |
1 |
927.0497 |
工程监理单位1家 |
工程复核单位1家 |
工程审计单位1家
(工程造价咨询) |
财务审计单位1家
(会计事务) |
2 |
石首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垸镇北碾片区) |
1 |
1101.9764 |
工程监理单位1家 |
工程复核单位1家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是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且未被省国土资源厅纳入黑名单或不在处罚期内,企业名称必须与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一致;其中工程监理单位须具有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审计单位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须具备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参加遴选报名的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三)参加遴选报名的工程监理、工程复核、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监理单位还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工程审计单位还须提供造价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审计单位还须提供会计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书面申请、承诺书;
4、参加本次遴选的工程监理单位近三年内需完成3个以上(含3个)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业绩;拟派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的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人员,且人员备案信息一一相对应,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拟派监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任职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在省国土整治局网上查询在建项目和湖北省国土整治项目中标人公示期内不超过1个,监理人员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监理(以遴选当天,在省国土整治局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工程复核单位近三年内需完成过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工程复核类业绩;拟派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质量检测人员2人、计量人员2人,配备的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人员,且人员备案信息一一相对应,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近三年内需完成过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工程审计类业绩;拟派人数不低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2人、配备的工程造价单位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人员,且人员备案信息一一相对应,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近三年内需完成过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决算审计类业绩(含联合体业绩);拟派人数不低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注册会计师),会计人员2人,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原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受理报名。
三、有关要求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报名。一经中标,不得转包,一经发现转包或借用资质的,将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对其信用等级进行降级处理。
(二)公开摇号过程全程由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表、石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代表、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遴选结果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网和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上公示。
(三)摇号中标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中标通知书时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凭中标通知书及时签订合同,逾期不领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中标的单位必须切实履责,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严格按照荆州市范本合同、项目业主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对因从业单位自身原因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支付服务费标准:各从业单位服务费按项目财政投资预算为准。其中工程审计单位服务费为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的70%;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服务费用为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的30%。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 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地点: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石首市笔架山路财宝街28号)
3、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款相关资料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遴选地点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笔架山路财宝街28号)。参与报名遴选的单位必须指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进场参加遴选摇号,否则作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处理。
六、遴选规则
(一)报名编号。经报名审查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复核、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分别依次编号,并在遴选现场公示编号结果。
(二)工程监理、工程复核、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摇号。
工程监理单位摇号。遴选工作人员按报名顺序将对应号球依次全部放入摇号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产生后,在剩余号球中再次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项目的备选单位。
工程复核单位摇号。遴选工作人员按报名顺序将对应号球依次全部放入摇号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产生后,在剩余号球中再依次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项目的备选单位。
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单位摇号。遴选工作人员按报名顺序将对应号球依次全部放入摇号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产生后,在剩余号球中再依次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项目的备选单位。
财务审计(会计事务)单位摇号。遴选工作人员按报名顺序将对应号球依次全部放入摇号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产生后,在剩余号球中再次随机摇出1个号码球,号球对应的单位即为项目的备选单位。
(三)摇号结果确认。摇号结果由招标人代表及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摇号结果同时上报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厅公示并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参与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当工程监理、工程复核、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会计事务)的报名单位分别低于2家时,此项遴选活动失败,重新组织该项遴选活动。
3、中标单位因各种原因无法承担相应工作任务时,由备选单位承担,如无备选单位或备选单位无法承担,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遴选。对无故不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中标单位,将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对其信用等级进行降级处理。
4、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未批准或取消,本次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其参加本次遴选及遴选中标后进行的相关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从业单位自行承担。
(五)石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本次遴选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建刚、马俊
联系电话:0716-7819033
招标代理: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勇
联系电话:13986712535 0716-727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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