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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8-2-14 浏览次数:15 |
远安县航天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远安县航天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远发改审批【2016】19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远安县航天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远安县航天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位于远安县中心城区,本次改造范围包含三段道路:航天路(凤翔路~远安国际大酒店),长1658.57m,车行道宽8~13m;1#路(航天路~凤翔路),长332.49m,车行道宽8m;2#路(城北大道~航天路),长200.04m,车行道宽9m。该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其中道路工程主要包括现状病害混凝土面板的处理及部分破损板拆除新建后铺沥青,破损人行道拆除新建,现状破损栏杆更换;排水工程主要包含新建雨水口及部分雨水支管;交通工程包含交通包括交通标线、标牌建设。 2.2工程建设地点:远安县中心城区。 2.3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原件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投入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所载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扫描件)。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只需在电子投标书里提供) 3.6其他要求: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分别不少于1人,且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均在有效期内)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3.11授权代理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应指定唯一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ya.ycztb.com/yaSite/)会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3日。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 (¥80000.00元);具体缴纳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15时00分,并按以下要求递交:①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逾期送达或者为上传到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2月14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4号 联系人: 王灏 联系人电话:158726356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夷陵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708室 联系人:温雅 联系电话:1517187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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