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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纵2#路二标段(K0+740∽K1+620)市政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8-1-9 浏览次数:1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南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纵2#路二标段(K0+740∽K1+620)市政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已由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南开经发[2017]32号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孝南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2800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建设道路全长1700米,二标段960米,红线宽24米,车行道宽15米,双侧人行道宽度6米,配套建设全路段路基、车行道路面、人行道路面、绿化、路灯、站石及行道树池、雨污水管网和道路绿化等,具体以图纸设计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具有至少完成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备良好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诉讼及仲裁情况; 3.4 申请人须具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3年(2014、2015、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7申请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孝南区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申请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运行,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1.146.239:8090/TPBidder)完成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投标申请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712-2829018。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孝感市长征路1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孝南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曾自有 电 话:0712-25935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莲霞 电 话:15971300843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黄香路滨湖天地竹苑28号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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