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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中心医院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二标段窗帘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24-7-16 浏览次数:20 |
【项目概况】 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二标段窗帘制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1012024010000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4-02220 3、项目名称: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暨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二期)二标段窗帘制作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6.0(万元) 6、最高限价:235.283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函〔2020〕38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17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意向公开。4.重点工作提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5.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按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6.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交易平台提出。(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冈市中心医院 地 址:黄冈市齐安大道126号 联系方式:0713-862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 联系方式:0713-8616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荣 电 话:0713-861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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