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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应急救灾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LC-202407FJ-003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7-12 浏览次数:40

利川市应急救灾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LC-202407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7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应急救灾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4]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龙船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利川市龙船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南坪乡朝阳村。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32.56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避难中心10000平米、新建低温成品粮油库9524.46平米、新建物资储备库20000平米、新建其他物资储备库,新建机动停车位127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3000平米、指挥调度中心3609.20平米,建设应急预警系统,包括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地震监测预警系统,购置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勘察:含施工图详勘、施工勘察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和相关文件图纸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2)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对接初步设计单位、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且设计成果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3)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4)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5)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归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6)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如有)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交付使用,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5
  合同估算价:206118400.00元
  2.3其他: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061184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勘察+②设计+③施工资质。①勘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下同。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4)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2)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3)未担任其他在施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④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⑤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 (5)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须提供近3 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提供承诺)。⑧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均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②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⑤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获取文件下载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3)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3日至2024年07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6.2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4、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熊锋
  异议联系方式:0718-8989606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龙船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滨江北路传媒大楼9楼
  招标人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32703456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熊锋
  代理联系电话:0718-8989606
  代理电子邮箱:hbymxm@126.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7月12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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