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资质认定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8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持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五年独立承担1个单孔跨径大于150m高速公路特大桥的检测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
11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独立承担1个单孔跨径大于150m高速公路特大桥的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独立承担1个单孔跨径大于150m高速公路特大桥的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7、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2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3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递交了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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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6 |
投标内容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17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8 |
质量标准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19 |
安全目标(如有)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20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