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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点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7-12 浏览次数:16

项目概况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点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DJZ0818-202401-01F

2、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点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中建安费为计算基数,依据《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号*7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且最终不超过50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70%。

6、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建设一栋地上6层、地下1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楼。规划用地55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27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警用训练场600平方米,配建停车位44个,其中地上20个,地下24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装饰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讯、照明、视频监控工程、海绵城市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2)采购范围:包括:①详细规划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③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绿色建筑、景观设计、装修设计、电力二次接线、安防、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标识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报建图纸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含节假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8、质量控制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9、本项目(是/否)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2024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2日09时00分止。

2、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系方式:0717-626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15872513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丹

电话:158725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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