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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城区智能水表计量更新改造安装劳务工程(TCZX-202407QT-025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7-11 浏览次数:15

通城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城区智能水表计量更新改造安装劳务工程(TCZX-202407QT-02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407QT-0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2】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城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6%,自筹资金:44%,招标人为通城县清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一鸣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区智能水表计量更新改造安装劳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通城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城区智能水表计量更新改造安装劳务工程,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通城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城区智能水表计量更新改造安装劳务服务进行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2
合同估算价:388.6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资质证书(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6)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重点监管对象;(7)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清
源水务工
程有限公

代理机构:
湖北一鸣
招标有限
公司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金泉
路112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宝塔
大道19
1号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4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7771511717
电话:
1398611314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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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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