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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7-9 浏览次数:12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SXF-202406FJ-002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于2024年06月14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7月05日在咸丰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07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7200245.35 30580692.26 30795728.08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孙玉童 王英惠 赵会帮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1342022202301443 苏1322022202301998 粤1442021202201061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31号 联系人:明先生 电话(传真):0718-682532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 91 号 3 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0718-6828082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办公室 地址:咸丰县市民之家四楼 413(咸丰火车站旁) 联系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办公室 电话(传真):0718-668178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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