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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7-9 浏览次数:12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SXF-202406FJ-002001003 一、招标概况 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于2024年06月14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7月05日在咸丰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07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光谱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金开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仁吉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7979000.00 8025700 7823850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招标需求并经验收合格。 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招标需求并经验收合格。 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招标需求并经验收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项目整体建设工期为两年,中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项目整体建设工期为两年,中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项目整体建设工期为两年,中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陈茜 李凯 罗俊 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31号 联系人:明先生 电话(传真):0718-682532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 91 号 3 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0718-6828082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办公室 地址:咸丰县市民之家四楼 413(咸丰火车站旁) 联系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办公室 电话(传真):0718-668178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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