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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包一)第二次更正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24-7-8 浏览次数: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122320240100004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阳县2024年秋至2025年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6-2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四章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有机食品认证证书;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中产品授权: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时则无需提供);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 商务投标人实力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6月至至今)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级龙头企业证书的得3分;获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省级龙头企业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省级和国家级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计分);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6月至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与食品相关的荣誉或嘉奖,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CNAS认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或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的得0分);4.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技术发明奖的得3分(提供证书或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更正为: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在近三年(2021年6月至至今)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级龙头企业证书的得3分; 获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省级龙头企业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省级和国家级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计分);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在近三年(2021年6月至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与食品相关的荣誉或嘉奖,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为保证供货渠道畅通,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时,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或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渠道矛盾调解承诺书”的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如是生产厂家得1分)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技术发明奖的得3分(提供证书或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 商务 投标人相关认证的要求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通过各项认证的即可加分。5、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三、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 商务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安全保险,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责任险(应含食品安全险)进行评分;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5.2更正为:5.2.投标人采取单价进行报价,风味酸奶和有机纯牛奶最高单价限价均为6.00元/瓶(风味酸奶和有机纯牛奶单价报价一致),风味酸奶或有机纯牛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将视为投标无效。备注:分项报价表中总价栏填写3120万元,具体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单价栏自行填写。(开标一栏表只允许报一个单价,在备注栏备注总价为3120万元,具体以实际供货量为准)7、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4-07-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以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地   址:崇阳县天城镇前进路 72 号

联系方式:0715-3376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崇阳县四季花城南大门旁

联系方式:18507245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715-337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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