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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及规划编制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7-6 浏览次数:212 |
项目概况】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及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60120240600006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4-00494 3、项目名称: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及规划编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0.0(万元) 6、最高限价:19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住建部组织专家组现场考核验收合格之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己经下达计划指标的当年财政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4.不同投标人在支付时必须使用独立的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CA及服务费用,禁止使用同一账号进行支付。 5.不同投标人禁止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投标文件,确保投标人之间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禁止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的落款与公章必须一致。 7.评标系统需要检测并预警“电脑硬件一致”、“IP地址一致”,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8.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9.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10.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1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https://zfcg.chutianyun.com.cn/ login?redirect=%2Finde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zfcg.chutianyun.com.cn/ login?redirect=%2F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 址:天门市纺织路73号 联系方式:0728-5227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889号武汉光谷中心花园B座单元13层10室 联系方式:13997970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 话:1399797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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