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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店子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郧西县店子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407FJ-013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4-7-5 浏览次数:13


郧西县店子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郧西县店子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407FJ-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407FJ-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店子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西县店子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000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731.08平方米,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郧西县店子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主要包括:郧西县店子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其它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其中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后期技术服务。采购、施工按初步设计及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8498.4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以下任意一项业绩: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注册于本单位,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③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3)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3家(含);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75号
地址:
十堰市郧西县南正街103号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600
联系人:
余敦锋
联系人:
徐铝鑫
电话:
13636200368
电话:
159725681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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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7月0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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