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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李店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一期)(HBGS-202406FJ-004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24-6-29 浏览次数:13


广水市李店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一期)(HBGS-202406FJ-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S-202406FJ-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李店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市发改局关于广水市李店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变更批复》(广发改审批服务【2023】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李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广水市李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水市李店镇张杨村张杨街南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20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附属楼、食堂等功能用房2栋三层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标准建设床位150张,配套围墙、给排水、绿化、硬化、电力、消防、通信等相关基础辅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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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0
合同估算价:1612.2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项 10.10.1 评定分离特别规定)。实行线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和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uangshu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水市李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水市李店镇李店街红石大道
地址:
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付女士
电话:
0722-6651111
电话:
0722-62390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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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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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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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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