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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5秭归县杨林桥镇绕镇公路工程芝兰至杨林桥加油站段(K0+000-K4+620)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6-29 浏览次数:12

一、招标条件 S255秭归县杨林桥镇绕镇公路工程芝兰至杨林桥加油站段(K0+000-K4+620)施工已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以宜市交发[2022]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秭归县杨林桥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秭归县杨林桥镇境内,路线走廊总体呈北南走向,本项目起于九畹溪镇砚窝台村殷家坝中桥桥头,沿现状S255改造至杨林桥镇杨林村中石化加油站门口。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线全长 4.620km。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临时工程、涵洞工程、桥梁维护加固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承担本标段工程建设及交工验收工作,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项目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优良。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联系人:陈女士电  话:138724664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渭河二路1号  联系人:白伟联系电话:15071768980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均为盈利(上传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时间认定: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3、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近一年(指2022年以来已发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不存在行贿记录;(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项目总工 1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按“人社部发(2020)11号”和“鄂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的免征、延期缴和缓缴政策执行)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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