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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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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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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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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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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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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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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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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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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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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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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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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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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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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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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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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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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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企业类别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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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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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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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写明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份额。国有企业作为牵头人的,民营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40%;民营企业作为牵头人的,国有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40%;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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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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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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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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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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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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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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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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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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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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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工程质量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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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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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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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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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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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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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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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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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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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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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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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投标文件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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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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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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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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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投标文件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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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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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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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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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满足:(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0km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施工任务。(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0km新建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任务。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七、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图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1)、(2)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6、业绩最低要求中的里程是指标段(合同段)总里程,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截图所示“合同段开始桩号”、“合同段结束桩号”计算的路线长度为准(后同)。其中业绩(1)中的路基长度包括路基、桥梁、隧道工程长度。
7、同一标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8、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9、“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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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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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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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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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被列为D级,或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
5、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且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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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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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职称;
(2)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0km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0km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网页截图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C.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非上述系统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有效的职称证。③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注册证书无效。④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