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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江沿线道路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十堰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江沿线道路及配套产业发展EPC项目(HBYY-202406GL-001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6-17 浏览次数:11

十堰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江沿线道路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十堰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江沿线道路及配套产业发展EPC项目(HBYY-202406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06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江沿线道路及配套产业发展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为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为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堂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阳区茶店镇、青山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沿江线道路24.34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m(隧道10.35m、桥梁与路基同宽)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生态停车场、苗圃基地,配套建设交通驿站、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30
合同估算价:33443.76万元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由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勘察设计单位1 家,施工单位1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为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十堰堂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汉江观邸6幢7层701号
地址:
十堰市北京南路惠隆九号公馆3号楼31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赵戈
联系人:
彭欢欢
电话:
15926195927
电话:
1387281577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6月1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投标人需满足1、2 条要求,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需满足1、3、4 条要求。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

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1 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

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具有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

①近 5 年内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在 30000 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②近 5 年内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在 30000 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③近 5 年内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在 30000 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1、近五年指 2019年 6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

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已建业绩信息网站截图(包括“工程名称”、“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 设计单位设计业绩提供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通知书(以合同时间为准)。

3、若中标公示或合同协议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批复或招标公告等予以证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近三年(自 2021 年6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投标活动中涉嫌违规操作等不良行为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清退市场的;

注:①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行贿犯罪行为,打印网页截图。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分别填写提供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备注

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具有公路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交安B 级考核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

1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

1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注:1、以上人员要求:均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安全工程师

1人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交安C 类证书,至少 5 年工作经验。

专职安全员

1人

路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交安C 类证书,至少 3 年工作经验。

路基工程师

 

1人

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至少 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路面工程师

 

1人

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至少 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测量工程师

 

1人

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至少 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质检工程师

 

1人

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至少 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注:

1、以上人员要求:均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 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等;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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