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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桥河湿地红旗桥维修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6-12 浏览次数:13

【项目概况】

  卷桥河湿地红旗桥维修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ZHCY-20240530

  2、项目名称:卷桥河湿地红旗桥维修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43万元

  5、最高限价:15.43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卷桥河湿地红旗桥进行维修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桥头路基处理、桥面路面整平刷黑、部分管道改道及桥栏杆拆除和更换等,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③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6.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8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桥梁维修整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14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91号

  联系方式:0717-6569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

  联系方式:15072530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颖

  电话:1507253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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