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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当阳部分非国有林场)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6-8 浏览次数:11

、招标条件

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当阳部分非国有林场),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3〕129号和宜发改审批〔2024〕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专项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当阳市非国有林场。

2、建设规模: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当阳部分非国有林场),位于非国有林场道路,新建应急道路28条,总长28千米。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本项目总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7、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项目安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相关法规,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项目经理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质量员和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提供近6 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在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市政公用施工业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所有联合体成员)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17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九、评标、定标办法

9.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当阳市东群路11号

联系人:万杰

联系电话:13872511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

联系人:谈方晴

联系电话:134698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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