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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中心血站采购大容量低温离心机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24-6-3 浏览次数:32 |
【项目概况】 黄冈市中心血站采购大容量低温离心机等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2024]04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4-01747 3、项目名称:黄冈市中心血站采购大容量低温离心机等设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 黄冈市中心血站采购大容量低温离心机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期8年,整机终身维护。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要求,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按照《湖北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湖北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2)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以下证件: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和产品备案证;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以下证件:①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以下证件:①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黄冈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磋商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3.重点工作提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按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冈市中心血站 地 址:黄州大道30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0713-8366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华荣 0713-8616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荣 电 话:0713-861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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