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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建设项目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农谷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5.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JMDD-202405QT-002001)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门市 更新时间:2024-5-31 浏览次数:13 |
荆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建设项目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农谷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5.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JMDD-202405QT-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DD-202405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建设项目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2402-420804-04-01-8598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国际内陆港规划道路华科路以北,龙源路东,西两侧的荆门智慧冷链物流园(湖北农谷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光伏发电场项目拟占用厂房屋顶及附属区域约60000平方米,在不破坏屋面原有防水性能的基础上,进行光伏板、逆变器等光伏发电设施的安装建设。电缆采用下进下出的方式(桥架固定),并网设备就近安装在新建专用配电室,光伏电站建成后除并入厂区高压母线外,还需通过10KV变电站上传至公共电网;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91MW,二期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64MW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供电手续办理全过程(EPC)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农谷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5.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10 00-00-00 合同估算价:2106.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若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来可提供2020、2021、2022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1.3 业绩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2MW 及以上电力工程类业绩(含 EPC 项目); 3.1.4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1.5 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其他情形。 3.1.6 能力要求:承包人在供电部门需具有办理报装接入方案并通过审查批复的处理能力,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 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等相 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承担牵头人的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 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成员不得 超过 2 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25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ttp://zyjy.jingmen.gov.cn )因投标人的原因没有注意或疏忽该网站披露的本项目相关信息,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官堰湖大道 88 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072002555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象山大道南端38号(万达广场)SOHO B座2424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王工 代理联系电话:1329713886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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