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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HBSY-202405SZ-015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4-5-31 浏览次数:15


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HBSY-202405SZ-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05SZ-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东风轮胎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郧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汉江北路9、11、16、22号及青岛路
建设规模:建筑外立面更新及公共区维修、雨污系统更新、强弱电系统线缆整治、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管路整治、消防及安防设施完善、道路修缮等方面。完善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改造工作包括环境美化、文化宣传设施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筑外立面更新及公共区维修、雨污系统更新、强弱电系统线缆整治、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管路整治、消防及安防设施完善、道路修缮等方面。完善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改造工作包括环境美化、文化宣传设施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1117.08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查询截图),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市政相关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须提供中标公示与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且业绩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并提供竣工备案页截图。 4、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项目班子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 2021 年、2022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 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且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信息必须一致,登记时间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提供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平台的详细截图)。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湖北郧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7号天街里C区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北京北路57号23幢1-12-2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王莹
联系人:
杨荣
电话:
15387262926
电话:
189959416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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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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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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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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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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