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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氯碱物化站升级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5-30 浏览次数:11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氯碱物化站升级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氯碱物化站升级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4-420581-04-02-2381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酸性污水工艺设备进行改造、新增加设施及流程,电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配套加药间、反应沉淀池及相关构筑物改造;新建机柜间等。将物化站污水处理能力由现在的50m3/h提升到80m3/h。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及拆除。即负责设计、采购、施工、部分旧装置拆除、系统清洗、试压试漏、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协助中间交接后的联动试车、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负责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交工技术文件归档、固定资产清册编制、数字化交付、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并修补缺陷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承包内容包括该装置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给排水、防腐保温等设计、采购、施工、部分旧装置拆除、吹扫试压试漏、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协助业主进行水联动试车、装置开车、工程验收(含竣工验收、政府组织的验收)、档案验收、性能考核和生产准备的相关服务,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培训等工作,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固定资产清册等各项工作负责,包括业主人员培训和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中对业主的指导与支持服务。

中标人还应负责本招标文件未列举的与本装置升级改造相关的所有工作。

为保证装置的完整性,承包人工作范围还包括与发包人相关专业的设计配合、设计联络、设计中间审查配合及设计成品审查配合、各环节的调整实施配合等其它服务。

2.3 其他

工期要求:总工期165日历天,2025年1月1日前机械竣工,2025年1月20日前具备投运条件。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土建、工艺设计,45天内完成整个物化站改造装置的全部设计。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业绩均认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系统的EPC工程总承包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包安装项目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技术附件及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文件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一体化平台”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须承诺未同时担任其它建设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3)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承诺未同时担任其它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上传有效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6月 06 日 23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招标机构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黄川

异议联系电话:18911319406

10.2招标人: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

联系人:曹玉姗

联系电话:15090953363

10.3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栋1407室/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联 系 人:黄川、杨凯

联系电话:18911319406、18001396062

10.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717—4822200

10.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10.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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