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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5-23 浏览次数:12

一、招标条件

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2024]58号和长发改审批[2024]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工程、调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智慧水务、进出厂道路建设,设计总规模净水厂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天,近期新建1.0万立方米/天用水系统,远期扩建1.0万立方米/天用水系统;配套建设输配水管网以及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

4、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以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5、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履约期限):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除此外不再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2024年2-4月任意一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2.1、异议联系人:胡家鹏

异议联系电话:18727273218

12.2、招标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60号

联系人:刘辛贝

联系电话:15072553575

12.3、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单元604室

联系人:胡家鹏

联系电话:18727273218

12.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12.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12.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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