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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万佛山水源建设及输配水工程(万佛山水库) 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5-21 浏览次数: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万佛山水源建设及输配水工程(万佛山水库)已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宜水函〔2023〕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就兴山县万佛山水源建设及输配水工程(万佛山水库)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新建水源水库1座,总库容64.09万立方米,属V等小(2)型水库,由主坝、副坝、取水建筑物、冲砂兼放空建筑物等组成,溢流坝段布置在主坝中部。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2.4建设地点:兴山县榛子乡。

2.5工期:7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人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根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大于5000万元的安全员需拟派2人,5000(含)万元以下的安全员需拟派1人;

⑥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其余人员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人员。

6、社会保险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其余人员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人员)均须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上传近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个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上传官网彩色截图);

8、信誉要求:

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①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否则作废标处理。③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按企业规模(中型、小型、微型)由大到小确认牵头人,企业规模按招标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来划分,如规模相同则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决定;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6月11日0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1日0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4年06月11日08时30分-09时00分止(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李植俊

电话:0717-25854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弘洋拉菲小镇别墅区9#楼9-3

联系人:陈瑶、朱智鹏

电话:0717-6255808、15927411561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17-6255808、15927411561招标人电话:0717-2585459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兴山县水利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2779、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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