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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司法局榛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5-9 浏览次数:14 |
项目概况:兴山县司法局榛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B-2024-017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兴山县司法局榛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457283.6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57283.6元 7.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墙面抹灰约1557m²,墙面装饰板约266m²,天棚工程约117m²,卫生间防水及门安装,其他装饰工程,室内强弱电管线及器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及洁具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根据《兴山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缴纳社保;(上传资格声明承诺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9)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止 2.地点:在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3.方式:具备招标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申请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需到现场进行开标及磋商。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上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9日,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答疑栏目中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2024年4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7.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 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 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 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司法局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高阳大道 联系方式:姜坤 15337301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联系方式:15090955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延芝 电 话:15090955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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