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A990001-202401-0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溪塔二小运动场改建及食堂新建项目设备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4-24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根据小溪塔二小运动场改建及食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标段)招标文件要求,现对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提问:第一章招标条件里写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拨款”,该项目招标内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项目,不应由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
答:本招标项目为小溪塔二小运动场改建及食堂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采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社会〔2023〕4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的批复,并核准主要设备为公开招标方式,且在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包括食堂设备、直饮水设备、电子信息及音美体装备等。根据区发改局批复文件中批准意见说明,该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二、提问:投标人须知2.2条发布澄清修改时间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确定是这个时间节点发布澄清?
答:本项目澄清修改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三、提问:评分:
1.技术评议中的“项目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安装方案“方案配置与优化”“售后服务及方案”这几项的评分违背《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而现招标文件中的评分都是“较”“基本”等字眼,没有完全量化。
2.价格评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里有明确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00’,而该项目价格评议采用的是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为评标基准价。
3.综合评审企业证书一项,要求提供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个证,三个部满足得2分,不提供不分。技术参数评分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带▲为重要参数,如有一项未响应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该项目招标清单中一共有26个▲。上述两项分值设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答:本项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综合评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
技术参数:(1)四层平板货架、大单星盆水池、双层平板工作台、炉拼台、四格保温售饭工作台、双孔收餐柜车一系列产品参数要求:材质:优质不锈钢;用料:面板1. 0mm厚不锈钢;台脚φ38*38*1. 0mm不锈钢方管,下配不锈钢可调方子弹脚。▲提供所投产品为食品级304不锈钢板材(SUS304厚度1. 0mm、1. 5mm)、不锈钢管材(SUS304 厚度1. 0mm、1. 5mm)的设备,能达到GB4806. 9-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号要求不合理:
1.1此项四层平板货架设备要求中的用料要求面板1. 0mm,方管厚1.0mm,而▲要求提供1.5mm厚的板、管材检测报告,前后不附。同样不合理要求的还有大单星盆水池、双层平板工作台、炉拼台、四格保温售饭工作台、双孔收餐柜车一系列产品要求。1. 2招标人▲号目的是要求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产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报告,而食品接触用金额材料及制品的检测与材质厚度无关,无关的要求不会专程计入检测报告,在此对检测报告,上具有板材厚度标识有指向性。
1.2 招标人▲号目的是要求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产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报告,而食品接触用金额材料及制品的检测与材质厚度无关,无关的要求不会专程计入检测报告,在此对检测报告.上具有板材厚度标识有指向性。
答:关于“▲提供所投产品为食品级304不锈钢板材(SUS304 厚度1.0mm、1.5mm)、不锈钢管材(SUS304 厚度 1.0mm、1.5mm)的设备,能达到 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中“SUS304 厚度1.0mm、1.5mm”将进行修改,修改为“SUS304 厚度1.0mm”,并重新制作答疑文件;本标段设施设备清单中四层平板货架、大单星盆水池、双层平板工作台、炉拼台、四格保温售饭工作柜、双孔收餐柜车涉及到的不锈钢的厚度要求为1.00mm,该参数符合学校食堂不锈钢设备的需求参数,具备竞争性。
3、更正日期:2024-05-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因系统字符限制,更正内容无法全部输入,全部内容详见附件或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交易信息--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本公告信息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第二完全小学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明珠路14号
联系方式:1599756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中路六巷7号
联系方式:13040963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巧玲
电 话:1304096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