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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24-4-30 浏览次数:13 |
项目概况】 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4124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4-00393 3、项目名称: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工程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8.238604(万元) 6、最高限价:228.238604(万元) 7、采购需求: 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建设项目:蕲春县防灾减灾科普馆建设项目包括防灾减灾及消防安全宣传科普馆约400㎡,由序厅、自然灾害区、消防安全区、安全生产区、科普长廊组成。根据要求完成科普馆的深化设计和施工,满足陈列、展示的功能要求,包括展馆布展设计、展馆装修、综合布线、互动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设备、多媒体系统集成等整个展馆展示功能的全部内容,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网页截图或打印页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时间,网页截图或打印页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807257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万丰路246号三楼 联系方式: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98651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986513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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