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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SZZX-202403QT-510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24-3-13 浏览次数:12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403QT-510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4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和贷款融资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新建110kV施工变电站一座(不包含场平工程,施工变电站场坪由委托方负责,满足设计要求后移交受托方),110kV施工变配置主变1台,容量1×12.5MVA,110kV进线1回,10kV出线间隔9回(含1回发电机出线)。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含值班设施)、围墙、基础处理、地坪、消防、装修等所有土建项目的开挖、回填、混凝土、砌体等施工。(2)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黄沙变,作为永久厂用电备用电源。新建架空线路长8.5km,新建电缆长0.3km,新建杆塔34基,拆除原110kV大黄线1基。主要包括跨(穿)公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的相关手续办理及施工、线塔(电缆沟)的施工、线路架设(埋设)等所有项目开挖、回填、混凝土施工等。(3)新建场内10kV线路7回,10kV电缆长度1.65km,10kV 架空线路长度30.95km;新建电杆327基,其中350*15电杆 106基,190*15电杆221基;新建角钢塔10基。新建800kVA 箱变1台,S20-400kVA台式变压器1台。新建柱上开关12台,刀闸22付。主要包括线塔(或线杆)的施工、线路(电缆)架设等所有项目开挖、回填、混凝土施工等 。

2.2招标范围: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初步设计工作及概算编制工作,同时完成工程相关配合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具备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3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3.1.6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1.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1.8投标人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或声明函。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等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3.4其它:_本项目概算编制依据采用电力行业标准。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03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n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30号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 128 号锦绣城 B 栋 15 楼

邮    编: 437000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周轶文

联 系 人: 游偲偲

电    话: 0715-8156865

电    话: 1860724969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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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 年 3 月 13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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