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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蕲春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黄冈市蕲春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三标段--蕲州镇邵垅村菩提河)(HBQC-202402QG-001001003)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24-2-21 浏览次数:12 |
黄冈市蕲春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黄冈市蕲春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三标段--蕲州镇邵垅村菩提河)(HBQC-202402QG-00100100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402QG-001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蕲春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三标段--蕲州镇邵垅村菩提河) (项目名称),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3]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蕲州镇 建设规模:约642万元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蕲招标范围:蕲州镇邵垅村菩提河:(1)内源治理:清杂清漂、清淤及淤泥处置、木桩护坡、草皮护坡。(2)生态修复及其他:水生植物及宣传栏、防水警示牌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四个标段分别招标,本标段为 三 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1 合同估算价:642.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分四个标段: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参与投标,若同时投2个标段,所有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环保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1项类似水生态修复治理、水生态综合治理、流域生态治理、污水治理和人工湿地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1项类似业绩的得4分,最多得12分(类似业绩是指:独立承揽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及以上的类似水生态修复治理,水生态综合治理、流域生态治理、污水尾水治理和人工湿地业绩,类似业绩为投标人单独业绩或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齐昌大道81号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万丰路246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13607252126 电话: 1398651399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2月20日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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