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ESLC-20240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2-2 浏览次数:11 |
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ESLC-20240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2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 (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立项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3〕4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汪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汪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恒荣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汪营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取水工程新建趸船、取水泵(两用一备)、控制系统及变压器等;输水工程铺设 DN315 供水管 7622 米,配套建设取水设施及各类阀门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设施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在给定的方案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 合同估算价:139875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18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一级注册建筑师。④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公告3.1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一个标段。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 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3日至2024年02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李川 异议联系方式:0718-7011789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汪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汪营镇民生路18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477898790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利川市恒荣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利川市五星公馆华盛大道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718-7011789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