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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生物PHA可降解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1-19 浏览次数:14

一、招标条件

合成生物PHA可降解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420505-04-01-66462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成生物PHA可降解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施工

2、项目概况:本项目PHA产品总设计产能3万吨/年,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设计产能为1万吨/年。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200亩,其中原材料及成品库建筑面积约6718m2,干燥车间建筑面积约6562m2,发酵及提取车间建筑面积约9464m2,公用工程建筑面积约2018m2,危化品库建筑面积约355m2,垃圾房162m2,消防控制室96m2,化学品及戊类罐区建筑面积约680m2,东门卫1#、2#及西门卫室建筑面积约232m2,供水站建筑面积约243m2 , 循环水池及消防水池约4320m³;包含厂区道路及硬化场地约18000㎡、挡土墙约5000m³、围墙约1300m、管廊(架)约600m、照明、绿化、监控门禁弱电、生产生活给排水、消防、防雷接地等全部配套工程。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马鞍路168号。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4年1月19日20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7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交易智库一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 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月19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洲

联系电话:18986809021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马鞍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509室

联系人:严卿

联系电话:150908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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