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DZSSSF-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制造商对该产品的代理授权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代理授权证书(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DZSSSF-1 |
近8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单孔跨径500m及以上斜拉桥或1个单孔跨径800m及以上悬索桥的伸缩缝供货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购买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DZSSSF-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2、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DZSSSF-1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近8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孔跨径500m及以上斜拉桥或1个单孔跨径800m及以上悬索桥的伸缩缝供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技术指标、人员任职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购买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 桥梁伸缩缝统计表
标段号 |
桥长
(m) |
结构
形式 |
伸缩缝设置方案 |
一期土建工程
施工标段 |
二期路面施工 |
DZSSSF-1 |
68+3×72+890+300+75,主桥全长1549 |
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钢-UHPC组合混合梁斜拉桥 |
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北岸K50+106处采用D1600型伸缩缝,伸缩量为1600mm(±800mm),南岸K51+655处采用D1760型伸缩缝,每条伸缩缝长度为47.5m(含慢行系统坡道桥) |
DZSTJ-3标施工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DZSTJ-4标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30+555+71.7+69.6+68.7,全长995 |
松滋河特大桥,组合混合梁斜拉桥 |
松滋河特大桥北岸K56+261.5处采用D1360型伸缩缝,伸缩量为1360mm(±680mm),南岸K57+256.5处采用D1120型伸缩缝,伸缩量为1120mm(±560mm),每条伸缩缝长度为32.4m。 |
DZSTJ-4标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DZSTJ-5标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注:以上数据最终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未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7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无效 |
8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制造商对该产品的代理授权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产品代理授权证书(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
9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8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单孔跨径500m及以上斜拉桥或1个单孔跨径800m及以上悬索桥的伸缩缝供货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购买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
10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1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8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孔跨径500m及以上斜拉桥或1个单孔跨径800m及以上悬索桥的伸缩缝供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a.合同协议书; b.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购买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
12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投标。 |
14 |
履约期限 |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履约期限,或填写的履约期限超过招标文件的规定 |
15 |
质量目标 |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的规定 |
16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17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8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